A.H. 先生您好:
不好意思,或許是專案封面圖片引起的誤解。一萬、五千、三千的獎勵,其實不是回饋給捐助人,而是給參與宣導活動的團隊的獎勵,希望大家能因為這個誘因,積極發揮宣導的動力,也希望這個誘因能吸引更多的團隊來參與。
事實上我們也認為參與社會工作,不應貪圖獎勵,但已經明確了解社會工作意義的人,多半都會自己找到參與的園地,我們希望的是吸引對社會參與比較陌生的群眾與孩子,因此採取大眾比較習知的活動方式來給予獎勵。
期待有朝一日,大家對「回饋」的想像,會是著眼在社會,而不是個人;是公益,而不是私利。
感謝您的意見提點,更多的意見將使這個世界的善事更美好,謝謝您!讓我們有機會改進。